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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市住建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营口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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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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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市住建局党组

开展巡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对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2月底—5月底

二、巡察监督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其他党员干部。

三、巡察监督内容

常规巡察将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监督重点如下。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相关系统工作和辽宁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等,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对照“三定”规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重点了解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对照《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情形,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实施细则精神,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对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对照党章、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对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对照党委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将突出“专”的特点,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联动优势,紧扣实际、深化认识,深刻理解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围绕营商环境建设9方面重点问题进行“大起底”,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系统整治提供参考。监督重点如下。一是围绕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发现站位不高、应付对付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围绕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着力发现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三是围绕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着力发现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四是围绕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着力发现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五是围绕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着力发现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六是围绕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着力发现监管不当、干扰掣肘问题。七是围绕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着力发现违规操作、造假舞弊问题。八是围绕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着力发现幕后交易、欺瞒侵夺问题。九是围绕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发现状态不振、作风不良问题。

四、信访接待方式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五、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640710262,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邮政信箱: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市委第三巡察组)收;电子邮箱:ykswxcsz@163.com。同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楼梯口东侧墙面(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1号机关办公楼一楼北侧墙面(站前区市府路北21号)、2号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北侧墙面(站前区辽河大街东98甲),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集团)机关主楼二楼缓步台墙面(站前区跃进街道东风路1号)等4处地点设置意见箱,也可在意见箱旁扫码,在“二维码”平台进行相关情况的反映。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5:00。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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