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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营口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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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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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建局工作信息

(建工[2021]总第014期)

市住建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工作推进会议

2021年10月20日下午13:30时,市住建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工作推进会议。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对我省普查工作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的统一要求,讲解了工作思路。

会议由省住建厅质安处副处长常汉卿主持。会议首先由常汉卿副处长讲解《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摸清工作重点。

会上,省住建厅分管副厅长曹桂喆对各相关单位强调,既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也要在行动上立即落实:一是要立即明确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及负责人;二是此项工作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来完成;三是住建部门要起到支撑保障、协调统筹、把控把关的作用;四是要抓紧申请资金,取得财政部门的支持;五是要迅速启动招标工作,要保证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性,对数据质量负责;六是要尽快开展培训宣传工作;七是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要充分利用既有调查成果,比如协调不动产管理部门获取部分城镇房屋数据的相关底图;八是要成立技术团队,及时介入质检、核查工作;九是要做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会后,住建局分管领导李辉对营口会场各参会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调查范围、调查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做好数据质量控制,认真做好组织保障;

二是对于涉及全市整体性的数据,如城市供水,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涉行业的分管单位开展调查并上报;

三是建立我市各级普查工作机制。市住建局要根据省住建厅部署,编制完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方案;县区要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专人专职;市、县两级要建立整体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普查、汇交、质检、审核及逐级上报;

四是县区住建部门是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配合所在县区做好调查工作;各县区要依据国家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本地区调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调查任务,负责县区普查数据成果质检审核汇集,形成县区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五是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的质检核查分为质检和核查两个阶段,县区住建部门对本级形成的普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形成县级核查成果后报县级普查办;市城建中心代表市住建局按照《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汇交与质量审核办法》的要求开展成果汇交工作,对县区部门的普查成果进行核查汇交,形成市级核查成果后报市级普查办;

六是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普查单位的过程监管和日常监督,及时掌握各作业单位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对普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七是市、县两级住建部门都要做好技术保障。要各自组建行业领域调查技术组,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对于“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工作,市、县两级需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要及时与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取得联系,相关业务开展的费用要主动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并做好相关审计。

此次会议,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城建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县区住建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等共有30余人参加。

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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