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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物业纠纷咋解决?官方条例来啦!

来源: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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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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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我市实施的《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进行解读,促进《条例》落实、落细、落地。 

    为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和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方式不成体系、管理主体职责不清、管理工作难成合力等诸多问题,2018年,市住建局启动《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经过多次调研,反复修改完善,先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 《条例》共制定八章、六十三条,由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部分组成,今后,我市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将有例可循。 《条例》总结了我市近几年物业管理的创新做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明确了“四级物业”管理网络的责任分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及办事处监督、管理责任;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公示义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和依法查处的行政主管部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和使用问题。同时,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评级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此外,还解决了前期物业准入的监管问题,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问题,老旧住宅区改造和后期物业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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