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我单位已委托编制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营口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
规划概要:本供热规划范围为营口市主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含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老边区的营东新城、沿海产业基地。地理范围为老边区新城路以西营口市主城区。规划年限为2023~2030年。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联系人:梁振禹 联系电话:18162625959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hfFDbvocgK8WbMqC9RUWw(提取码7orx)。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邮件(260476717@qq.com),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4日。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