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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2022-2023年城市供热企业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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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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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供热企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住建发 (2022)1 号)》的要求,我市开展2022-2023年供热企业评估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第三方机构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5月24日至5月29日。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92.3

营口昌辉热力有限公司 84.7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83.7

盖州市九仓供热有限公司 75.5

营口市老边区供热有限公司 74.2

大石桥市宏洋热力有限公司 73.6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热源物业有限公司 69.0

营口北方热电有限公司 65.2

营口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0.4

辽宁吉利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59.4

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 59.1

大石桥市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52.9

大石桥市华裕热力有限公司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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