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营口市2023-2024年城市供热企业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4

【字号:

分享:

按照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供热企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住建发 (2022)1 号)》的要求,我市开展2023-2024年供热企业评估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市住建局复审,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6月4日至6月9日。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79.5

营口市老边区供热有限公司 76.9

营口昌辉热力有限公司 74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73.8

大石桥市宏洋热力有限公司 72.3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热源物业有限公司 71.8

大石桥市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71.7

营口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1.5

大石桥市华裕热力有限公司 71

营口北方热电有限公司 66.9

盖州市九仓供热有限公司 65.5

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 65.5

辽宁吉利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62.7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