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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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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营口市立交桥实施美好亮化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年营口市立交桥建成后,该处高杆灯由交通局移交到原公用事业局市政设施维修处管护。立交桥区域有6根25米和2根30米高杆灯,升降系统为手动,每杆有24盏400W高压钠灯,共192盏灯进行立交桥的夜晚照明。由于该高杆灯设施使用超20年,灯盘不能正常升降,灯具照度低、能耗高,为确保用电安全及满足夜间照明。我局于2021年对立交桥原8基杆高杆灯进行改造。保留原有灯杆,对灯杆表面进行除锈、喷漆处理,原升降系统更换为手制一体、更换灯盘、原400W高压钠灯更换为LED灯具、更换灯杆线、钢丝绳、控制系统等。改后为350W LED灯具102盏,即节能又满足夜晚照明需求。

一、关于您提出的亮化不足、亮化不力、亮化不够问题情况说明

2022年市交通局整体将立交桥移交给我局管护,我局考虑到立交桥作为我市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同时也是我市标志性的交通设施,夜晚桥体缺少景观亮化。我局于2022年、2023年连续2年将立交桥的桥体亮化工作列入城建计划,因资金未落实,始终无法实施。

二、关于您提出的规划先行、注重质量等工作建议

我局继续上报该项目城建计划。待项目通过、资金落实后,我局将做好方案设计、审核等工作。做好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做好节能材料的选用,智能控制设施的投入使用,建成后设施运行、管护工作等。

衷心感谢代表对营口市立交桥实施美化亮化的建议提案,我局继续做好该项目城建计划报送工作。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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