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建筑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满足建筑功能需要,有利于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促进绿色照明与健康照明,住房城乡建设部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订了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日前公布。
《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GB50034-2013)同时废止。《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装修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室内照明及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功能照明设计,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与控制等。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了灯具的效能、照明功率密度等节能指标要求;增加了LED灯和LED灯具的性能指标、LED驱动电源选择和应用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照明舒适度、光生物安全、闪烁与频闪效应、非视觉效应等健康照明的技术指标;补充和完善了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技术内容;增加了照明直流配电技术内容;增加了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功能照明技术内容;结合实际应用调整标准部分技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