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依据《营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业务职能,制定《市住建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部门做好贯彻落实。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8日
市住建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依据《营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业务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
摸清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底数,找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力量,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划清管理分区,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重难点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整体风貌明显改观,让市民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管理
1.环卫清扫保洁管理。按照所承担的清扫保洁区域面积及作业标准,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和环卫清扫车辆,规范设置环卫设施,有计划地购置更换机械化作业车辆,加快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进程。保洁人员应做到分班作业,不得同时休息,交接班时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午间换休时间由各作业单位自行调节,避免交班时间出现“空档”现象。作业期间要统一着装,着装要干净整齐,有安全反光标志,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保洁清运车辆要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统一编号,定期维护,车体干净整洁。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绿地中倒垃圾。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袋等污物。果皮箱每日要定时清掏,不满不冒,周围不得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完后要清洗、消毒箱体,做到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要盯住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内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适当加大保洁频次,做到“七净”,即路面净、路边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下水井口净、果皮箱净、路边绿化带净。设置早、夜市区域,市场撤市后要及时清扫场地,做到人走地净,防止形成新的环境污染区。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村镇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垃圾收运处置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设置点及周围2-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每日定时收运垃圾,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转运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转运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对住宅小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等重点区域实行生活垃圾专人管理、巡回收集、定点存放、及时转运。对住宅小区集中清理的积存垃圾,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开清理和处置,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堆放和处置。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房管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公共设施卫生管理。经常性擦洗城市座椅、健身器材等健身休闲设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定期清洗、城市景观小品、雕塑、道路中间隔离带等,确保上述设施干净整洁。全面排查城市公厕,有计划新建公厕,逐步降低旱厕比例,直至全面消除。规范公厕导引牌设置,维护维修公厕各类设施,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做到“六净”、“四无”。六净即①地面净,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无尿碱、无杂物、无污水;②墙面净,内、外墙壁无尘、无蛛网、无乱贴乱画;③门窗净,无尘土、无污物、玻璃和整容镜干净透亮,无水迹,无明显擦拭痕迹,无乱写乱画,隔断无尿碱;④蹲位便器净,便器无残留、无纸屑、无杂物,小便斗无尿碱、无水印、无灰尘;扶手干净、无锈迹、无水渍;⑤洗手设施净,水龙头、洗手池干净、无尘、无水渍、水碱和擦拭痕迹,洗手池台面无尘土、无水渍、无杂物、无擦拭痕迹;⑥周围环境净,厕所周围3米内无粪便、无积水(积冰、积雪)、无杂草、无杂物。四无即①无损坏,设施设备(含标志、标识、标牌)齐全无损坏;②无蝇蛆,二类以上(含二类)公厕无蝇蛆,二类以下公厕可视范围内不超过3只;③无乱贴、乱画、乱堆放,一类、二类、三类公厕无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④无异味,二类以上(含二类)公厕无臭味,二类以下公厕无明显臭味。此外,根据季节特点及市民需求,科学设定开放时间,方便市民如厕需要。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完善河道、沟渠、海岸沿线周边环卫设施,建立对上述区域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管理制度,落实经常性的巡查、检查、清理等保洁措施,及时打捞河道中的漂浮垃圾、树枝及树叶等。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事业科、村镇科、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城市除雪管理。坚持绿色除雪工作理念,完善除雪指挥体系,优化除雪设备种类,合理增加除雪设备数量,提高机械化除雪率。建立除雪预警联动机制,督促各除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按时完成门前“五包”区域、主要街路、重要交通枢纽等处的除运雪任务,进一步缩短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等区域除运雪时限,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6.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完成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系统规定指标任务为抓手,结合市实施意见中明确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每月组织1次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会,掌握各责任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强化分类专项资金保障,科学设置分类投放设施,购置分类运输车辆,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考核,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促进工作落实。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按计划实施,长期推进
(二)立面空间管理
1.城市绿化管理。对现有绿地进行摸底调查,统一建立管理档案。加大绿地养护管理力度,在做好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要有打药治理记录)、浇水、填土、除杂草、扶壮、补植、防寒、看护等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对缺损、枯死行道树进行补植,消除缺株、断条、枯枝等现象。做到树木姿态良好,整齐美观,支护绑扎牢固,花卉养护到位,草坪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行道树池内要保证清洁卫生,树上没有悬挂物等白色垃圾,绿地内没有垃圾、残土等。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城市亮化管理。整治依托市政公用设施私拉条幅,私架管线,私立杆柱,在临街行道树、花坛、护栏私设亮化美化饰品等行为,加强照明设施日常巡查管护,确保照明设施运行安全稳定,数质量良好,亮灯率在99%以上。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街设家具管理。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路灯变电设施等住建领域街设家具设置管理规范,确保符合行业标准,点位布局合理,提升街设家具品质和实用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修复破损部件,定期予以清洗维护,确保设施美观整洁。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三)市容市貌管理
1.市政设施管理。强化市政设施的日常巡视管理,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整治车行道,消除路面破损车辙、痈包、路面积水、管道淤积等病害和问题,强化道路挖掘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恢复质量达标,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整治马路边石,对人行道边石无障碍通道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人行道的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但不应光滑,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毫米;及时对破损现象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板进行维修,对城市桥梁、公园广场等进行日常巡视,确保功能正常、安全无隐患。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
督导部门:工程科、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各类窨井盖管理。按照“谁产权,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加强对住建领域所属行业(供水、排水、燃气、供暖)市政窨井盖的管理力度,本着“规范、安全、统一”的原则设置井盖产权标识,内容包括编号、类别、产品型号、执行标准、规格材质、承载等级、生产日期、管理单位等相关信息。井具设施要达到井框周围无沉陷,与路面平顺相接,要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组织补装、更换;对立即补装、更换有困难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尽快予以修复;对低洼、易涝等地区的窨井,要逐步加装防坠装置;对于废弃的检查井、阀门井,应当及时填埋。
责任部门:城建中心、维护中心、水务集团、燃气集团、热电集团
督导部门:事业科、工程科、供暖科、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工地围挡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占用道路道板挖掘抢修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美观,市区主要路段围挡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围挡主要位置要设置公示牌,围挡沿线要设置反光标识用于夜间警示,对存在破损、脏污、倾斜等问题的围挡及时进行更换、维护、粉饰和清洗,杜绝各类围挡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
督导部门:工程科、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城市扬尘治理
1.街路扬尘治理。加大对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对可实施机械化清扫的街路实行机械化湿扫(非结冰期、非雨雪天候),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施工现场及临时通道定时洒水,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多余土石及时清运出现场,暂时不能外运的,要洒水降尘,及时用防尘网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城市路面扬尘污染。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2.裸露土地管理。全面开展局管辖范围内裸露土地排查,建立裸露土地管理动态台账,按照因“能绿尽绿、不绿覆盖”的原则,采取种植绿化、铺设绿网、硬化覆盖等措施,有效遏制土地裸露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部门:城建中心、维护中心
督导部门:房管科、工程科、城建科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并长期保持
(五)城市安全管理
1.城市燃气使用管理。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宣传,定期检修室内燃气设施,安装居民终端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提供咨询等服务。使用燃气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燃气使用相关规定,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用气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指导或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
责任部门:燃气集团
督导部门:事业科、安全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2.地下管网安全。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档案,加大对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力度,特别加强对燃气、供暖、供水等地下管网的安全管理,落实供暖、供气管网安全巡查检测制度,及时消除安全漏洞隐患,严防管线爆裂、爆炸等问题发生。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城区河道等巡查排查,完善防汛设施,防止持续降雨造成大面积城市内涝。严格落实汛期城市供水管网、地下水井巡查、检测等制度,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保障城市饮水安全。
责任部门:维护中心、热电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
督导部门:工程科、事业科、供暖科、安全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道路通讯(信)架空线路落地管理。完成我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道路、城市广场、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旅游景点周边和城市出入口的架空线路落地工作,建设完备、实用、合理的地下线路管道网络,彻底取缔中心城区内空中架设的通讯(信)线路,清除城市上空的“视觉污染”,引导原有通讯(信)线路全部利用地下管网资源集中铺设。达到净化我市城市地上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责任部门:城建中心、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广电公司、市资产经营公司
督导部门:工程科、房管科
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六)老旧小区改造
从完善老旧居民区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道路平整、没有坑洼积水,设置交通标识,实现住宅小区内道路出行顺畅;人行道板铺装透水性强,路面平整;边石整齐划一,无损坏松动;盲道和无障碍通道设计合理,行走安全。二是地下管网上水、下水畅通。小区内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雨污分流;上水无漏点,水压充足安全。供热管网环保节能。各类井盖、井座与道路一体化。三是屋面防水达到屋面整洁,防水功能完好,屋面排水系统通畅。楼道墙面整洁;楼梯、扶手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亮灯率100%。四是科学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指导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依法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临时建筑及侵占公共用地乱堆乱放行为。五是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增加车位;有非机动车车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督导部门:房管科
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2年1月14日前)
召开全局系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市、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参与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良好局面。
(二)摸底建网阶段(2022年1月15日-2022年1月31日)
局对直接管辖区域划分成五个管理责任片区,其中主城区(民兴河以北庄林路以西)分成四个管理责任片区,具体东西以渤海大街为分界线,南北以市府路为分界线,民兴河以南沿海产业基地为一个管理责任片区。分别命名为东北片区、西北片区、西南片区、东南片区以及产业基地片区(详见附件2)。局属维护中心和城建中心人员按照上述管理责任区片划分建立管理网格。局实行管理责任片区包干制,各责任片区要依据业务职能,全面摸清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项底数,排查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市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每级网格都要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反馈、情况处置、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自责任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底)
各管理责任片区依据各自网格管理图,全面开展所属问题整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研透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理,做到各管理区域边界明晰、各管理环节、管理节点人员配备合理、责任划分清楚、管理链条顺畅,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底)
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片区前期工作、网格建立、管理网格图绘制、重点检查排查问题整改、网格管理员配备、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运行、管理资金保障、平时检查考核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绩效考核,片区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
(五)常态运行阶段(2022年8月起)
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局各责任片区要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基础上,研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标准制定、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许庆宏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城建科、工程科、事业科、房管科、村镇科、宣传科及办公室各1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局城建科牵头负责。局属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推进本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常态运行,确保局方案内容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围绕创城工作任务,结合年度城建预算资金安排,按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科学使用预算资金,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预算资金拨付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跟踪发掘和宣传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好单位、个人和典型经验做法,梳理成型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住建系统推行,同时,要对在抓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四)跟踪督查考核。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督查考核工作。建立月检查、季考核通报、年度排名制度,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市住建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 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佩尧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庆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智弘 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主任
赵家林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主任
杨宝华 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局属单位分管领导、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标准制定、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局主要领导对我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例会了解各片区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并帮助解决,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片区抓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许庆宏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城建科、工程科、事业科、房管科、村镇科、宣传科及办公室各1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局城建科牵头负责,承担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联系,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市住建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责任片区划分
1.东北责任片区:渤海大街(含)以北、市府路(含)以东区域
片区长:王佩尧
牵头部门:房管科
配合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人防科
2.西北责任片区:渤海大街(含)以北、市府路(含)以西区域
片区长:许庆宏
牵头部门:事业科
配合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村镇科
3.西南责任片区:民兴河(不含河道)以北、渤海大街(不含)以南、市府路(不含)以西区域
片区长:杨宝华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建管科
4.东南责任片区:民兴河(不含河道)以北、渤海大街(不含)以南、市府路(不含)以东区域
片区长:刘智弘
牵头部门:质监科
配合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办公室
5.产业基地责任片区:为民兴河(含河道)以南沿海产业基地地界
片区长:赵家林
牵头部门:工程科
配合部门:维护中心、城建中心、供暖科
各片区长承担本管理责任区内住建领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任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