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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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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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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各县(市)区、园区住建局、各县(市)区供水、燃气、污水行业管理部门,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洪城环保公司:

近期,接连发生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湖南“3·22”道路运输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营安委办发[2019]20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园区、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各企业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本单位的重大风险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制度措施落实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的盲区、盲点,实施动态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住建领域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开复工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日常检查,做好本企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势态的有效处置,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水质日检制度,确保水质安全,加大力度检查水厂内的所有供水、供电设施的运行情况。燃气企业要加强管道和设备巡查力度,加大对长期无人居住户的入户检查力度,继续做好管道占压和老旧管道改造工作,通过媒体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保护装置、调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检查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爆和反恐工作。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正常运转。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报告,并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市住建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中国(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各县(市)区、园区住建局、各行业管理部门、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洪城环保公司要于4月2日前将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市住建局,盖章传真并发电子版。

联系人:张亚民(建筑施工),联系电话:2622628

传真:2678504,电子邮箱:275768506@qq.com。

高贤宇(城镇燃气),联系电话:2923117

传真:2631889,电子邮箱:275768506@qq.com 。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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