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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来源: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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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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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一、说明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托沈阳建筑大学开展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营口市相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2) 规划概况
    ①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主要针对城市规划区,其中包括: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鲅鱼圈区、盖州市团山办事处和沙岗镇高速公路以西至海边范围、盖州市的九垅地镇与归州镇行政管辖区。
    ② 总体定位
    建设营口市成为东北亚重要航运枢纽,中国北方宜居旅游生态城市,东北地区区域中心城市。
    产业功能定位:构建以优势产业集群为核心,特色轻工业、新兴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空间发展定位:形成“一带三轴、双城联动、两副四级”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景观形象定位:沿海自然及人文景观城区。
    ③ 总目标
    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辽宁省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新机遇,把营口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城乡协调的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滨海组团城市、生态宜居旅游城市和数字化城市。
    ④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南北双城、八大片区”的空间结构,“一带三轴”的城市发展轴,“一主两副”的城市中心布局结构,形成“山海之间、生态绿楔”的生态防护结构。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营口市近期规划市区总人口规模达到13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66.4平方公里,规划期内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8平方米左右,将成为新兴大型人口聚居地。由于人口增加导致生活污水排量增加,加重水体污染负荷;机动车保有量增多,居民聚居地增加,可能导致局部地区大气污染的加重;同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与城市发展的加速也会导致主干道周围等特定地区噪声水平的增强;生活垃圾产量显著增多,固废处理压力增大;生态环境压力整体增大,尤其土壤侵蚀与水土流失可能在城市建设与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有所加剧。
    随着营口市城市建设发展,新建设的营口市飞机场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新建设的仙人岛港口排放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会造成海水水质恶化。规划旨在以城市总体规划整合营口市人口、产业及土地利用布局,促进营口市城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营口市建设成为优势产业集群为核心,特色轻工业、新兴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综合型城市。规划对城市的布局设计合理,实施后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规划范围内的环境将更加宜居。未来的城市环境质量能够达到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有利于提升改善营口城市总体环境质量。
    四、资源与环境承载力
    水环境承载力:营口市水资源丰富,大辽河、大清河、大旱河、沙河、碧流河营口市段水质良好,现有水源地水质均满足二级标准。总水资源量和供水完全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大气环境承载力:模式预测结果表明,营口市大气环境容量剩余较小,但尚能满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工业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实现“增产不增污”。
土地承载力:营口适宜开发用地较集中,城市规划用地可以满足城市发展要求。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综合减缓措施
    ① 推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规范和引导对环境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和公众行为。
    ②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须保证环保资金的投入,确保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③ 确保环保工程实施,完成城乡清洁工程。形成山海相拥,点线结合的生态格局,构筑环境优良、景观优美、开放互动、良性循环的营口市生态结构体系。
    (2)大气污染减缓主要措施
    ① 推广清洁生产、对现有工业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调整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和燃煤清洁技术;
    ② 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取消分散小锅炉,实施集中供热;
    ③ 实施电厂脱硫除尘改造和电源改造工程,采用电收尘和布袋收尘联合除尘方式,使除尘效率达99.9%以上,使脱硫效率达到95%,并逐步实施电厂脱硝。
    ④ 对现有热源厂进行脱硫除尘改造,使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除尘效率达99%以上。
    ⑤ 加强对城市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对城市主要道路喷洒,采用机械化清扫,控制道路扬尘;加强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封闭化管理,避免二次扬尘污染空气;
    ⑥ 积极改善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完整的防风固沙林体系,营造防风、防沙生态林。
    (3)水污染减缓措施
    ① 制定更加严格的控制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提高污水的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并进行深度处理,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表水环境压力;
    ② 努力使废水回用率提高到60%以上,将处理后的废水作为中水最大限度用于城市景观、绿化、市政用水和工业低质用水,加强城市水资源节约管理,进一步降低单位GDP水耗;
    ③ 加强排污管线的优化设计和维护管理,最大限度的收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努力使废水收集率达95%以上,减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的数量。
    (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① 加强机动车管理,禁止过境大型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市区内禁鸣、限速;
    ② 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限制作业时间和采用高噪声施工机械;
    ③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① 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方式,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污染控制;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和填埋的管理;
    ② 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医疗废物应实行强制集中处理处置和全过程管理。
    ③ 保证工业固体废物100%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促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
    (6)生态环境保护
    ①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② 全面调整与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区内人口数量;
    ③ 进行生态绿化,建设主题公园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防止水土流失。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围绕“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环境舒适、生态协调的城市”的总目标,城市发展规划目标和空间格局是合理的。在空间布局上充分考虑了营口市地形条件、区域环境现状以及各片区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将城市发展区分为科研园区、文教区、居住区、文化服务区、物流商贸区等不同功能片区。
    营口市城市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会带来一定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影响,严格执行各项减缓或避免环境污染影响的措施情况下,各种环境影响都是可以接受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目标。总体而言规划环境上可行,其实施对营口市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七、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周涛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号  
    电话:0417-262308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联系人:周东旭
    电话:024-24690709
    公示期限:2013年7月24日~2013年8月5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书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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