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化与便利化水平,2025年9月,我局制定并实施了《营口市住建局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方案》。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运行,该方案在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社会反响良好。为巩固改革成果,聚焦审批质效提升、责任链条明晰、服务精准便民的目标,依据 “三集中三到位” 原则,现制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如下:
一、即办件事项办理规范
(一)流程与责任机制
依据即办件事项要件材料清单,对每项业务的各个办理环节明确具体负责人,严格执行“受理—审核—复核”三级审批流程(详见附件1)。整个审批流程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审批窗口当场完成,切实保障岗位与职责相对应,实现对审批全过程的有效把控,真正做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二)台账与监管制度
审批服务分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即办件办理台账,详细记录受理时间、申请人信息、审批事项名称、审批结果等关键内容,每周向局审批科报备。局审批科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即办件办理过程中的合规性与时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偏差,及时整改,确保即办件审批工作始终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
二、承诺件事项办理规范
(一)细化批前服务
遵循“批管融合、批管同步”核心原则,强化批前服务引导,细化材料流转衔接。
构建批前服务协调机制。将老边区营东新城与沿海产业基地中,由市本级负责审批、老边区和沿海产业基地承担监管职责的区域,全面纳入批前服务协调机制范畴。依据业务职能与监管区域的划分,局业务科室、城建中心和维护中心业务部门、老边区住建局以及沿海产业基地住建局,各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审批信息的接收、批前服务和批管沟通衔接等相关事宜。市本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业务部门的指导与协调,确保市、区两级批前服务标准统一、协同一致。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审批窗口对企业、群众咨询的拟申报事项,当日完成信息收集整理,并同步推送至对应业务部门。审批窗口与业务部门第一时间主动对接申请单位,审批窗口负责指导完善申报要件,确保材料数量、格式符合法定要求;业务部门聚焦专业领域,对申报材料内容提供技术标准解读、办理路径规划等精准指导,协助申请单位提前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合规性准备。通过全链条批前服务,提升企业报批要件质量,最大限度压缩企业申报筹备时间,降低材料补正频次,确保正式申报申请事项时,做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为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审管融合,局各职能部门应密切协作、靠前服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消防、燃气、排水、供热等审批事项,若负责批前服务的专业部门已在专业层面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专业性审核意见,审批部门在审批环节不再重复进行现场踏勘和专业性审核,确保流程优化、无缝衔接。
(二)优化批中流程
结合住建领域业务特点与实际运行情况,构建科学、高效、规范的审批服务体系,按照“审查(受理)—审核—审批决定”标准化流程(详见附件2),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清晰界定各环节责任,全面提升审批专业技术水平。
1.具体审批流程
· (1)申报审查与受理。审批窗口对申报要件开展形式与实质的双重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受理。
· (2)联合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阶段,审批人员与业务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审批人员从审批合规性角度,业务部门人员从专业技术性角度,分别提出审查意见,并共同签署意见单。审批窗口遇到重大、复杂或疑难问题时,应立即商请业务部门介入,业务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技术支持与专业把关,共同形成联合研判解决方案。
· (3)审核与批准。审核部门对审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发证。行政许可卷宗转回审批窗口,审批人员核查卷宗完整性与合规性,符合要求则制证,按申请人要求送达并记录。
2. 2.各审批环节责任
(1)审查(受理)责任:核查申请人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核验材料的齐全性、格式合规性以及签章有效性;牵头组织现场踏勘,并协调业务部门开展联合审查等工作,对要件材料的合规性及审查意见负责。
(2)业务部门责任:依据行业监管要求及业务规范,结合申请事项实际情况,从专业技术性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并对该专业意见负责。
(3)审核责任:综合审查意见和专业意见,对申请事项开展审批合规性审核,对所出具的审核意见负责。
(4)审批决定责任:在法定职权与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后决定,对最终许可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负责。
(5)发证责任:核对行政许可卷宗完整性及申请事项各环节的合规性,做好发证记录,对发证过程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审批案卷归档
审批流程结束后,审批服务分中心按规定标准整理、分类、归档审批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确保案卷资料完整准确,为后续查阅、统计、监管及审批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4.信息共享机制
自申请事项进入咨询或申报环节起,审批部门需实时将申请信息、办理进度、审查意见、审批结果等关键节点数据,同步推送至相关业务部门及分管领导,确保业务部门能够动态掌握审批全流程,为事中监管提前预置信息支撑。
(三)强化批后管理
业务部门依据审批信息,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计划,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开展靶向监管。对于审批后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整改。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及个人的审批履约情况、监管合规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对于信用优良的主体,在审批过程中适当简化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依法加大监管频次,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良性循环。
三、商业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规定
为切实减轻建设单位负担,助力商业房地产项目尽快投入使用,依据《营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营政发〔2013〕12号,2019年修订)以及《营口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营住建〔2024〕193号),结合我市房地产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明确以规划部门确认的计容建筑面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依据。商业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以下节点进行征收:
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需向征收单位一次性缴纳申报建筑面积50%的配套费,征收单位出具相应缴费凭证。
2.建设单位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向征收单位缴纳申报建筑的全部配套费,征收单位出具相应完费凭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务必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流程优化工作能够切实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审批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附件:1.营口市住建局(即办件)审批事项办理清单
2.营口市住建局(承诺件)审批事项办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