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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暴风雪强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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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暴风雪强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暴风雪强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住建局会议精神,结合城管支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在暴雪寒潮极端天气下的疫情防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属地实际,做好除运雪和生活垃圾清运配合、督促工作;
(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对施工围挡加固维护;
(三)落实户外广告、牌匾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落实支队机关及属地执法大队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部署本次暴风雪强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侯明义、卢学功
副组长:杨丽萍、李爱军、张  伟、朱  健、霍红岩、
刘砚力、王  飞
成  员:崔朝辉、高胜章、沈元烈、汪  勇、梁  威
        邹维刚、孙良茂、王福振、刘绍义、张志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霍红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威同志担任。
四、任务分工
办公室:担负支队机关抗灾救灾应急救援分队工作。根据灾害情况对办公驻地进行消毒,消除疫情隐患,支队工会配合。负责支队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落实办公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
指挥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受理、转办涉及疫情防控、救灾应急、隐患排查方面的电话投诉、举报。
市容大队:牵头对各类高空楼体楼顶广告、牌匾及自行车架广告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牵头临街单位、商户除雪工作;对各属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规划大队:牵头对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进行巡查整治,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加固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各属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察大队:负责对各属地执法大队履职尽责情况、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各属地执法大队:负责落实本辖区暴风雪强寒潮及疫情防控工作,并担负支队抗灾救灾应急救援分队工作。
其他科室:根据部门职责,保障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相关人员待命,支队将根据需要随时调遣。
五、属地应急分队
(一)执法一大队应急分队
队  长:邹维刚、
副队长:毛健伟、赵  涛、胡志强、陈  林
队  员:肖继业、鲍  杰、纪仁鹏、孟莘淇、吴国良、
孙  冶、李俊峰、朱晓明、张  烈、李欣岩、
由继义、李  岩、刘增营、刘  鹏、张  浩、
房  林、华金栓、李  刚、肖永太、史少为、
于  军、薛石磊、刘  辉、邓晓亮、苏  斌、
徐兆桓、李博宇、曲德磊、韩宝权、刘  营、
迟铁楠、韩  亮、刘书哲、王久龙、吕学刚、
陈  旭、赵明宇、李彦庆、高  斌、李其隆、
张铭芳、孙  文、夏婷婷、孙丽丽、雷  阳、
李宇咛
(二)执法二大队应急分队
队  长:孙良茂
副队长:王金山、张冬冬、赫英俊、李承宏、胡  凯
队  员:杨学杉、贺  宇、甄云哲、徐  治、刘  猛
宋  牧、邢  越、王鸿飞、王  强、吴  昊
杨  祺、马广宇、苏泗进、曹印汶、刘泽伟
董  才、潘玮衡、张翰民、阎  冬
(三)执法三大队应急分队
队  长:王福振
副队长:连洪生
队  员:史荣峰、于洪泉、吕依强、王研军、冯殿明
胡庆涛、肖民军、娄家峰、石  佳、郝时运
赵雨蒙、李书新、邹广海、高春海、邹维东
(四)执法四大队应急分队
队  长:刘绍义
副队长:李  健、邓  锐、汪  丰
队  员:高希宝、汤振义、陶  明、郭卫明、齐占锐、王鸿飞
(五)执法五大队应急分队
队  长:张志鹏
副队长:杨  光
队  员:刘宗畅、姜  鹏、王天晴、栾东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本次暴风雪强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做好检查台账,推进工作落地。各业务科室及大队要做好指导协调,结合各自特点和工作领域,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力求万无一失。
(二)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通知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基层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巡查中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逐级报告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快速开展应急处置。
   (三)规范信息报送,做好舆情引导。应急处置结束后,属地执法大队或相关业务科室、大队,应在两天内形成材料报支队办公室,报请支队主要领导审阅后呈报上级部门,并由支队办公室对外发布信息,对公众进行舆论引导。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监督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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