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水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战略性经济资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营口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营发改价格[2020〕150号精神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范围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行政区域共用供水管网内的非居民(不含特种行业)用水户。累进加价为自来水基础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用水附件等价外费用。
二、计费周期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按年度进行考核,由供水单位在年度最后一个收费周期时一并申请。
三、具体申请方法
1、用水户自行登入营口政务服务网(http://zwfw.yingkou.gov.cn/)-点击事项进入-
2、搜索-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
3、点击事项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企业角色进入
4、点击申请材料
5、下载序号2空白申请表,表填写用水申请表。
6、联系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水务管理科现场考核,下达用水计划。
水务管理科电话:3858023
联系人: 冯春 手机:13704072900
此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