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 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全市公共设施维护 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 参与拟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的 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并对 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 负责全地区城市绿化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 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辽河护岸、路灯、 人行道板等市政设施的维修,以及养护、改造、新建和管理 等工作。
(六) 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 生、园林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七) 负责对主城区生活垃圾的一、二级清运及粪便的 清掏清运工作;负责营口地区医疗垃圾的收集及无害化处理 工作。
(八) 负责环卫、园林设施建设的审核、竣工验收;负 责各种环卫、园林、市政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及管理使用。
(九) 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棚改小区和廉租房实行物 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消毒灭蝇、公 厕化粪池粪便的抽运、处置工作;负责对公厕等环卫基础设 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主城区夏季防汛、冬季除雪工作。
(十二)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由原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市政设施维修处整合组建,内设20个机关科室,下设28个基层单位:站前环卫一所、站前环卫二所、西市环卫一所、西市环卫二所、市直环卫所、物业管理所、垃圾管理收费队、医疗垃圾管理所、绿化管理一所、绿化管理二所、人民公园管理所、辽河公园管理所、楞严寺公园管理所、镜湖公园管理所、植物园管理所、南湖公园管理所、森林公园管理所、道桥工程队、排水工程队、排水管理一所、排水管理二所、排水管理三所、路灯管理所、市政机械队、市政工程队、机械设备保修所、排水设施应急处置中心、排水管网监控中心等。
2.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人员编制614人。现实有在职人员48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6人、事业编人员437人;离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85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203.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17.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5.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54.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7%。主要是待付城建项目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9.06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维修维护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20318.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41.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2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32万元,资本性支出13.81万元。
2.项目支出14977.1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71%。主要包括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园林绿化养护、 环境卫生方面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05.18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增加维修维护项目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39.61万元。
主要是待付城建项目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15.1万元,降低6.96%,主要原因:待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1.31万元,项目支出14977.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5.18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增加维修维护项目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城建项目的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18.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49万元,占4.56%;城乡社区支出18515.38万元,占9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8.14万元,占1.91%;住房保障支出401.8万元,占1.9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5.66万元,占0.4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49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21.92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5.7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死亡抚恤201.97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的抚恤金等支出。
(4)伤残抚恤67.86万元,主要是工伤人员伤残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18515.38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保运转及城建项目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88.14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388.1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401.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01.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5.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78.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生产车辆及除雪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8.4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8.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218.8万元,主要是上年100万除雪经费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是局拨款.不在决算中,本年又增加33万的除雪经费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年末增加生产用车及电动三轮车的费用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8.49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用车的燃油、维修维护、保险等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6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3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02.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8.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6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6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垃圾转运车、撒布车、洒水车、高空车、绿化喷洒车、吸粪车、吸污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我单位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24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未发现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1中9张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