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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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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对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建议,我们结合目前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将作为当前以及今后的工作内容积极予以采纳。

自2017年起,营口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循序渐进、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在全市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在2020年之前,营口市主要按照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分别选定3-4个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相关企业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试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设置分类垃圾桶和开展分类宣传引导两个方面,重点是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逐步了解和知晓垃圾分类这一新生事物。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政策进行调整。自2020年起,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转变为以街道、以区为单位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计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经过近年来持续不断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一是逐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度。2018年,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了《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初步尝试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规范;2019年印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伐;2022年研究出台了《营口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各方主体行为进行立法规范,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二是逐步完善分类处理设施。近年来,受中央环保督察、生活垃圾分类等多方政策推动,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具备了一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2018年建成处理规模为600吨/日的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主要的处理工艺为厌氧发酵,可代处理厨余垃圾,目前有依托该处理厂增加厨余处理设施的想法。2021年初,建成了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达1500吨,可处理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另外,我们还有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在2000吨/日左右。目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大部分都由焚烧发电厂处理,少部分进行卫生填埋场,计划到2025年实现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三是垃圾分类知晓率明显提升。立足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阶段性特点,始终把重点放在开展分类宣传引导、培养群众分类意识方面。每年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新闻发布会、举办主题活动、走进新闻直播间、纳入学校主题活动等多种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居民分类投放。通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有了明显提升。

目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示范片区创建质量不高。市、区(县)两级财政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资金保障不够,各示范片区前端的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的量还不够,部分住宅小区还不能完全做到成组设置分类垃圾桶。受资金、场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的数量也不够,升级改造率偏低。二是市民参与分类投放不够。居民还未普遍建立对垃圾分类的思想认知和行为自觉,绝大部分市民都不能做到对家庭源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一些居民小区将成组摆放的分类垃圾桶,分散到各单元楼口当做混投垃圾桶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分类收运体系还未形成。尽管全市各环卫单位采取购买、改装等方式,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分类收运车辆,由于前端分类投放垃圾量不够,为避免空车运转浪费资源,所以目前我市并未做到对家庭源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相应的分类收运工作体系还未形成。

对于您提出的在垃圾桶上简单印上垃圾样式或是在垃圾投放点周围立起宣传栏建议。我们完全同意您的观点,推行垃圾分类最关键的是要让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思想自觉,并且知晓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作为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会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分发宣传品等方式安排部署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创城工作等时机,在公园广场、居民社区等积极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要求等分类常识。督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发动街道、社区等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志愿者宣传,形成垃圾分类宣传常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督导各单位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一是要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分类法”设置四类分类垃圾桶,标识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二是加大对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分类投放指引提示的垃圾分类亭;三是督导各单位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便于广大居民了解分类投放的有关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希望在以后工作中您能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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