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人工除雪的提案》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6

【字号:

分享:

吉洪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人工除雪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除雪工作的关心和肯定,对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除雪工作的具体建议,我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将作为当前以及今后我市城市除雪工作内容积极予以采纳。

1.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清雪工作费用由市财政列支的建议。

我市主城区城市除雪工作费用主要由市财政局承担,为提升我市除雪工作管理水平,加快积雪清除效率,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通畅的除雪环境,市财政局已将2023年冬季除雪费用2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已筹集638.42万元为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购置专用除雪车辆11台,提升了我市机械化除雪能力。

2.关于您提出的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角度出发,实施“绿色清雪”的建议。关于绿色除雪,在我省开展较好的是沈阳市,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专用除雪车辆配置足够;二是重点区域(如:桥梁、弯道和有高楼遮挡的阴暗面)仍然使用融雪剂。我市高度重视“绿色除雪”工作,并将“绿色除雪”纳入年度冬季除雪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机械除雪、人工除雪为主,尽量不施洒融雪剂,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融雪剂时,应遵循“减少积雪量,控制使用量”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融雪剂对路面路基、绿化带树木、植被造成的影响。

3.关于您提出的采用除雪剂除雪时,也要选用安全环保的除雪剂的建议。目前在各国除雪工作中,融雪剂的使用主要有三种:一种是镁质类,但价格极其昂贵,没有任何国家大范围使用,只有个别飞机场(防止锈蚀飞机部件)使用。第二种是醋酸类,价格依然昂贵。第三种是氯盐类,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在用的融雪剂类,包括美、日等发达国家。我市也在使用这种融雪剂,虽然具有腐蚀性,但我们一方面坚持“非必要不使用”原则;另一方面即使使用,也严格控制用量,目前我市融雪剂使用量在东北地区与其他城市相比较是最低的;最后,在融雪剂使用后,我们在24小时以内将含有融雪剂的雪全部运除,以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车辆的腐蚀。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希望在以后工作中您能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