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5日
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工作计划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具体部署安排,结合当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鲅鱼圈区、站前区、老边区、各开发区(园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各分类示范片区质量标准,分别实现区(园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更高质量的全覆盖,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西市区在对已建成的清华、五台子、得胜3个街道分类示范片区做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的基础上,再新增1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盖州市、大石桥市分别对已建成的太阳升、西城、鼓楼、金桥、镁都、钢都等6个街道分类示范片区做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认真执行《营口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逐步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二、重点任务
1.继续规范分类标识。认真落实住建部2019年发布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严格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加强对新采购分类投放设施、新制作分类宣传品等载体使用分类标识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相关的分类标识符号、文字、颜色等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进一步对各辖区内已设置的分类投放设施、分类宣传载体等使用分类标识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务必于6月底前采取重新喷印、粘贴标识贴等方式整改到位。
2.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推动各类商品生产企业按照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明产品、包装等垃圾分类类别,以便公众快速分辨、准确投放。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文旅局等按职责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倡导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重点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以上市直部门要结合单位工作推进实际,及时将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场检查照片以及阶段总结等材料报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回收利用力度。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处置的行业指导力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坚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走在前列,积极建设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示范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场所设置分类回收交投点,推广使用智能回收终端。
4.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对各示范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分类垃圾桶进行补充和完善,结合分类投放点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类别,成组设置分类垃圾桶,满足居民最基本的分类投放需求。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分类投放点进行升级改造,使改造后的分类投放点具备遮雨、宣传、照明、破袋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分类投放点的便捷化、人性化程度,年度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率达50%。
5.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按照辖区内示范片区各类生活垃圾产量,配足、配齐分类收运车辆,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逐步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分类收运网络。强化运输环节管理,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分类收运工作制度机制,对有物业管理的单位、小区,物业单位要做好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的衔接;无物业管理的单位、小区,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协调衔接收运单位。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行为,运输过程中不得倾倒、丢弃、遗撒、滴漏。
6.大力开展分类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以及团市委、市妇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局等市直部门要通过组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坚持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志愿者宣传,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每月入户宣传率不低于8%。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广播电台、新闻媒体等扩大宣传效应。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骨干业务培训会,视情主动对接营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现有处置设施开展现场宣传教育。
7.持续发挥学校作用。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培养良好文明习惯。要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要组织学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要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协同、监督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好县(市)区、园区(开发区)一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有关任务对接到位,有关措施落实到底。
2.健全管理系统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3.强化考核通报制。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按季度对各单位及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落实质量进行调度评估或现场考核,通报考核评估结果。对不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或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问责。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教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附件:营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