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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救助公示(第2501号)

发布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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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口市“救急难”工作试点方案》(营民函〔2016〕92号)相关规定,经审核,下列一位居民符合住房救助,根据个人申请拟分配廉租房予以救助,现将一位居民个人自然状况公示如下:

1、张岩,男,210802******062017,无房,低保家庭患有特殊疾病(附病志),系社会救助对象。

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

举报电话:2875031  265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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