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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2025-2026年城市供热企业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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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供热企业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住建发〔2022〕1号)》的要求,我市开展 2025-2026年供热企业评估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市住建局复审,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5月19日至5月25日: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97.1

营口市鲅鱼圈区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95.8

营口市老边区供热有限公司 90

大石桥市宏洋热力有限公司 85.6

大石桥市华裕热力有限公司 83.4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热源物业有限公司 82.7

盖州市九仓供热有限公司 82.1

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 78.5

营口昌辉热力有限公司 78.5

营口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5.1

营口北方热电有限公司 65.8

辽宁吉利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64.5

大石桥市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63.5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供热有限公司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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